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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五点半的大年三十,陈述厌在家楼下遛狗。
冬天天亮得很晚,他在一片夜色的凌晨五点半里张大嘴巴,打了个哈欠,又把长得有那么点过分的头发往下捋了两下,以防冻耳朵。
陈述厌戴了副黑色手套。抬手又放下间,一条遮不住的细长伤痕蛇似的从手套里钻了出来。
这俨然是昨夜被插在杀人现场的那张照片的正主。冷白皮丹凤眼细长眉,就连这头不怎么好好打理活像一头方便面的狼尾卷发都一模一样。
但他当然不知道已经自己被杀人犯列成了下一个目标。他如果知道,当然就不会在这黑咕隆咚的凌晨里悠然自得地出来遛狗。
他牵着的边牧摇着尾巴,回过头,满脸神采奕奕地看向了他,一副精力没处用的样子。
陈述厌一脸没睡醒地低头看着它,又头疼地叹了口气。
今天是大年三十,一个喜庆非常的日子,但这显然和他陈述厌没什么关系。
他又是一个人——和一条狗。
他牵着的狗很显然还没被遛够,又接着往前走了——陈述厌作为一个在家久坐不起的画家,运动细胞无限接近于零,每次出来都没什么劲儿。与其说是出来遛狗,倒不如说是狗出来带着他散步。
以边牧这个智商,带他出来散步也确实是绰绰有余,基本上每天都能给他安排得明明白白。
冬天早起也真的是个很折磨人的事,陈述厌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。
刚往前走了没几步,远处就有一辆警车亮着灯行驶而来,很快由远及近,从陈述厌旁边嗖地掠了过去。虽然它没亮警笛,但好像还挺着急。
陈述厌愣了一下,忍不住回头看了过去,直到它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之后,又顿在原地呆了好几秒。
他一直看着那警车消失的方向,就好像那车还在那里,未曾消失。
——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每看到一辆警车都忍不住要多看几眼。
究其原因,是因为他前男友。
陈述厌的前男友徐凉云是个警察。更准确的说,在陈述厌的记忆里,徐凉云是个特警。
他现在不是了。
不过再往前说说,陈述厌刚认识他的时候,他也不是特警,只是个警校学生。
说起这些来有点语无伦次,可没办法,毕竟他们谈了五年恋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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