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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雷击木中的火种(第1页)

李念把燃着的干草和木炭小心地拢在一起,用树枝围了个圈,又让羽找了片大的芭蕉叶,盖在上面留着透气——这样既能保住火种,又不怕风吹灭。“这火不是‘天罚’,是给咱们的好处。”他站起身,对着围过来的族人说,“冷了能烤火,生肉能烤熟了吃,以后咱们再也不用吃带血的肉了。”

族人们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没人说话,可眼里的惶恐渐渐散了。有个胆子大的汉子,试探着把手里的一块生鹿肉递过来:“念哥,这……这肉真能放火上烤?”

李念接过鹿肉,用树枝串起来,架在火边:“等着瞧。”没一会儿,肉就开始冒油,焦香的味道飘了出来,比生肉的腥味好闻多了。那汉子咽了口唾沫,眼睛都亮了。

等把火种用芭蕉叶包好,李念带着羽和云往部落走。远远就看见部落门口围了一圈人,飞正站在虎尸旁,一手抓着头,一手比划着“这么大的虫”,嘴里“嗷嗷”地模仿大虫的吼声,可围着的人却没怎么听,都时不时往东边山坡的方向瞟,显然还惦记着天火。

“都别瞅了!”李念笑着喊了一声,举起手里包着火种的芭蕉叶,“火咱带回来啦!今晚都来坝子上,咱烤虎肉吃!”

这话一出,人群瞬间炸了——刚才还惦记天火的人,立马围了过来,七嘴八舌地问“火咋带回来的”“烤肉啥味”。飞也松了口气,拍着胸脯说:“俺就说念哥有法子!这虎可是俺们四个一起猎的,肉香着呢!”

傍晚的坝子上,燃起了好几堆火。男人们把虎肉切成大块,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烤,油脂滴在火里,“滋啦”声伴着焦香,飘得满部落都是。女人们则把之前采摘的野果洗干净,分给孩子们。

李念坐在火堆旁,手里拿着一块烤得金黄的虎肉,大口咬着——比上次烤的更入味,火侯刚好,外焦里嫩,一点血腥味都没有。他正吃得狼吞虎咽,抬头就看见周围的族人都盯着他,眼里满是好奇,手里的肉却没怎么动,显然还不太习惯“烤过的肉”。

“唔……吃啊!”李念嘴里塞满了肉,含混不清地说,又指了指他们手里的肉,“快吃!比生肉香多了,还不拉肚子!”

有个小孩看他吃得香,试探着咬了一口手里的烤肉,眼睛瞬间亮了,又大口咬了起来。其他族人见了,也跟着吃起来,坝子里很快响起了咀嚼声和笑声。飞吃得最欢,一手拿着一块肉,嘴里还嚷嚷着:“好吃!比生肉好吃一百倍!以后咱天天烤肉吃!”

李念看着眼前的景象,心里暖暖的。火的出现,不仅让族人摆脱了“茹毛饮血”的日子,更让他们对“自然”多了一份掌控力——不再只是被动地躲避危险,而是能利用自然的力量,让自己活得更好。

他抬头看向夜空,星星比往常更亮。或许,这就是人族能在洪荒立足的底气——不是靠天生的强大,而是靠学习、靠探索,靠把“未知”变成“已知”的勇气。

火堆旁的笑声越来越响,火苗跳动着,映得每个人的脸上都满是笑意。这团从天而降的火,不仅温暖了夜晚,更照亮了人族在洪荒里,一步步向前走的路。

......

洪荒的晨雾还没散,李念就蹲在部落东侧的土坡前,手指捻着湿润的黄土,细细揉搓——土粒均匀,黏性正好,是制陶的好料。身后,十几个族人围坐成圈,手里都捧着一团黄泥,眼神专注地跟着他的动作学:先把黄泥摔打结实,排出空气;再捏出粗圆的罐底,慢慢往上捏塑罐身,拇指在罐口轻轻按压,捏出规整的弧度。

“记住,罐壁别太厚,不然烧不透;也别太薄,容易裂。”李念拿起自己刚捏好的陶罐坯子,举给族人看,“像这样,手指贴着坯子转,力道匀着点。”

两个月前,火刚稳定下来时,李念就琢磨着制陶——总不能一直用树叶包肉、用石器盛水,陶器才是能真正留住食物、储存水源的关键。从找土、和泥,到摸索着用草木灰调节火候,他烧坏了十几批坯子,才终于掌握了门道。现在,族人们手里的坯子虽还粗糙,却已能看出陶罐的模样,等晒干了入窑烧制,就是洪荒里第一批真正的人类器皿。

李念看着族人们认真的样子,嘴角弯了弯。他转身回到自己的石屋旁,从土里挖出一个烧制好的陶罐——罐身上刻着一道简单的“念”字标记,是他特意留的。这是他烧的第一个成功的陶罐,没舍得用,埋在土里存着。他摩挲着罐壁,忽然想起后世博物馆里的远古陶器,说不定千百年后,有人挖开这片土,看到这个罐子,会猜想着洪荒里曾有这么一群人,在艰难里摸索着文明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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